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大多利用夜间居民阳台、厨房、卫生间窗户不关等机会,在凌晨2时至4时居民熟睡之际,通过居民楼墙体外的下水管道、空调外机、防护栏等进入室内作案。一旦被居民发现,犯罪行为则由盗窃转变为抢劫,对居民生命安全构成威胁。作案特点:
(一)作案时间:凌晨2时-4时
(二)选择对象:选择居民小区单元楼的一、二楼无防盗窗的住户。
(三)作案工具:小型(或两节套用)撬棒。
(四)作案手段:案犯撬开窗户防盗窗后,赤足(或穿袜子)进家,进家后翻动不大,主要针对客厅沙发及门口挂衣柜放置的衣服、包、手提电脑等便携物品。